- 太原女子遭小偷尾随,乘公交车时手机被偷,监控记录全过程, 你怎么看?
- 监控曝光!太原亲贤街茂业商场高空坠下3米铁架,正从楼下路过的女孩被砸中遇难;警方介入调查>>现场视频,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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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女子遭小偷尾随,乘公交车时手机被偷,监控记录全过程, 你怎么看?
怎么看?我觉得咱先报警吧这是重点考试要考
现在的小偷是爷,不敢追不敢打,出了事比手机贵多了,自认倒霉吧!
说来还是国家法律不够严明吧,惯偷第三次抓到就毙了吧,别让这些蛀虫影响市容,第一二次给予警告教育批评。
有视屏是好事,提供给公安部门,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既能打击犯罪,又能使老百姓不受意外伤害。
监控曝光!太原亲贤街茂业商场高空坠下3米铁架,正从楼下路过的女孩被砸中遇难;警方介入调查>>现场***, 你怎么看?
这是漠视生命的恶果,看似是偶然***,实际上是不重视放任危险存在下的必然结果!
我就住在附近,一天要要经过那个楼下两次,亲眼目睹了之前的砸车,掉玻璃等几次***,当时我就在想这么不靠谱的***工程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本来茂业天地他们自己也知道楼有安全质量问题,就是不下决心彻底处理,现在一眼望去都有不少玻璃缺失,时不时的掉玻璃掉架子,说明楼层外面玻璃幕墙安装上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就需要严查每一块玻璃的安装情况,及时加固亡羊补牢,当然排查维修需要成本,这估计是茂业方面不想投入…所以就放任它自行掉落,哪儿掉了补哪里,刚开始砸车,到后来的砸人…出了事草草收场...可是他们没想万一砸到人怎么办?花钱了事?就没想到万一哪天砸到的是茂业总经理呢?一条人命真的不值钱,不值得珍惜吗?哪怕他们有一丝的对生命的尊重,就不会放任危险一次又一次的发生,本来前几次没伤到人就该谢天谢地赶紧维修,防患于未然,可是老天给了他们五六次机会改正,就不以为然,最终导致酿成大祸...实在是在草菅人命啊...
本来太原二青会期间,所有高楼大厦都搞亮化,而茂业大厦也算是太原数一数二的高楼,可是在二青会期间却一片漆黑,究其原因,还不不是因为玻璃幕墙安装质量问题,连灯管都不敢安...
总之,这是一起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就因为人的麻痹,不当回事,侥幸,不以为然...对人命的漠视,造就了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
但愿茂业方面现在能够彻底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配合第三方安检部门对大楼整体安全系数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检查评估,实在不行就爆破了从盖吧……半年时间五六次的高空坠物,按这频次,不改正的话赶过年还的掉几次,还会有无辜受害者……
奉劝各位看官路过茂业大厦时,尽量保持200米的安全距离,毕竟茂业有钱,而生命只有一次!
太原首例!司机繁华路段恶意别车、逼停其他车辆,被拘留10日,罚款500元,监控拍下事发现场, 你怎么看?
处罚太轻了!城市道路危险驾驶危害极大,为什么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既然是恶意的,那处罚的太轻了,不能起到警示作用,应以危险驾驶罪处理,这样以后才会减少或者杜绝这种恶意的行为。
希望我们的交警部门倾听一下人民大众的声音。记得12月中旬太原交警也发布了类似的新闻,有好几辆车恶意变换车道逼停正常行驶的私家车,有些差点酿成事故,结果只处罚了这些车100元或者200元,这样的处罚结果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接受,要知道一个违停还处罚200元呢。另外,对于因为停车位不足而违停但又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建议不要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多建免费或者低价停车位,多向鄂尔多斯市、正定县学习一下。
同志们不要喷处罚太轻!要为太原交警点赞,恶意别车拘留10天罚款500,这比以往光处罚最多200前进了一大步,以前类似案例有几个被拘留的???为太原交警点赞[赞][赞][赞][赞][赞]
繁华路段恶意别车,逼停其他车辆,拘留10天,罚款500元,感觉处罚轻了。繁华路段恶意别车,置别人生命及财产于不顾,应该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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