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政府采购中需要保密的环节有哪些
- 2、投标文件在评标完成后是否还属于保密文件
- 3、一般在投标文件中哪些内容属于或者涉及商业秘密?
- 4、投标人质疑时,可以要求查看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吗?
- 5、招投标法国家秘密指什么
******购中需要保密的环节有哪些
投标截止前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保密的目的是为了******购的公平性,一旦涉密很有可能改变本来的竞争策略,对于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
招投标中容易泄密的环节有哪些供应商名单和数量在******购招标活动报名开始时,有的地方在统计报名供应商数量时比较随意,无意间把先报名的供应商信息暴露给后来报名的供应商。
使用财政性资金***购集中***购目录以内或者***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因***购对象、渠道、用途等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在***购过程中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并***取保密措施的***购活动。
在招标***购过程中有很多信息是需要在一定时段内甚至要长期保密的,包括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底、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势必影响招标***购结果的公平。
涉密***购应坚持法定原则,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投标文件在评标完成后是否还属于保密文件
法律分析:是的。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论是招标文件还是投标文件,都需要保密,不能违法对外泄露。
程序的保密性指的是评标过程的保密性。招标人应当***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不会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和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标底必须保密。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般在投标文件中哪些内容属于或者涉及商业秘密?
1、合作中判断对方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有3个途径:一是订立保密协定。这一做法在***购代理中较为少见;二是从投标人方获悉。在***购代理业务中具体体现为:在投标文件中将保密内容标注出来;三是通过其他项目或交流渠道知悉。
2、标书内容、标底、设计图纸及说明、布置图、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工期***、报价、产品(系统)的特色及亮点、产品(系统)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信息,北京本同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是专家。
3、工艺流程、设计图纸、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技术诀窍、产品模型、关键数据、战略规划、商业模式、产购销策略、***储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财务资料、投融资***、调研分析报告、招投标文件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4、第六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在******购中,涉及保密的事项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相关主体获知的其他保密信息。含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打分记录等文件应当保密。
6、招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
投标人质疑时,可以要求查看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吗?
不可以看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一般是不能直接看对方的招标文件的,只能核对对方的公示内容。投标文件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但投标人在投标时允诺招标人(含:评委会)审阅、保留投标文件。
当然无权看。招标小组成员才有权看,其他投标方无权看,如果是一些技术项目的话,这中间还有能涉及其他厂家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当然是不可以看的。
一般来说,如果这些资料不涉及到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同意未中标投标人查看中标人的资料。
不可以查看。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单位对结果存在疑问,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异议。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购人提出质疑;可以进行招标投标质疑的内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招投标法国家秘密指什么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法中对国家秘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涉密项目一般分为因类。购信息容类***购信息也要绝对保密。
招标 投标 活动要求公开进行而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有保密要求的。项目的有关情况是不允许公开的,因此这类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口以不进行 招标 ,所以招标公告也不能外发。当然,是否属于涉密项目需要相关部的认定。
法律分析: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由于涉及国家秘密,法律对这些项目保密性的要求与招标程序对公开性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冲突。